小呆瓜
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离婚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3)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被告人的姓名、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地址。
(2)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或者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的行为。调解达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
3.判决
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五棵松.
你好,诉讼离婚大致有以下程序:
第一步:起诉。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决定受理案件,诉讼离婚程序也随即开始。
第二步:审理。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立案材料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 7 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将起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
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副本的 15 日内提出答辩意见;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 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第三步: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法条】《民法典》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Martin
你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状,到户籍所在地法院立案,法院通知开庭,调解、判决,不服一审,上价诉中级人民法院
蓝若棂
法律分析:离婚诉讼程序如下
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关系破裂证据材料;
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法院应当将答辩书复印件送原告;
3、审判阶段:审判、法院调查、双方质证、查明真相,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4、生效阶段:法院送达判决法律文件,双方签字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和抚养子女的意思.财产、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感情破裂,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承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费用的数额和期限由双方约定;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金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妇女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法保护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
南京观讼律师事务所是综合性大所,主任专业做刑事,高级合伙人有民事、行政等经验”
上一篇:近亲之间可以结婚吗?
下一篇:为什么老公出轨对离不离婚都无所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