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了彩礼不还生了小孩就离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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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所言此种情形,除非女方收取彩礼导致其生活困难,否则离婚时无权要求女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何玉娟

何玉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因此,离婚首先应夫妻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将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进行判决。

宝山

宝山

直接到村里或是社区解决问题,

要是解决不了就只能起诉了,

毕竟这种事情也没有什么明文规定,只能靠双方协商不是吗。

董攀

董攀

夫妻生育子女后,想离婚的,当事人可以协商确定,达成一致的,可以依法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相应的离婚手续;协商无效的,一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准予离婚。另外,如果存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情形的,收受 彩 礼一方,应当依法退还。

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 彩 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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