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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问题
乔某(男)在和党某(女)结婚后,以自己的名义投资设立了一家独资企业。七年后,乔某和党某因为性格不合准备离婚。对于子女由谁抚养,以及房子车子如何分配,两人均没有意见。但在如何处理乔某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上,两人均没有了主意。那么对于如何分割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法律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我国《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分割独资企业的关键是看双方是否愿意继续经营该企业。如果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应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如果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八条 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人民法院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2)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3)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山有木兮,木村拓哉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独资企业的,分割夫妻在该独资企业中的共同财产时,应当按照不同情形分别处理:首先,一方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后,由取得企业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其次,双方均主张经营该企业的,在双方竞价基础上,由取得企业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再次,双方均不愿意经营该企业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等有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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