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p
婚前财产 是指 婚姻登记 以前取得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工资 、储蓄、接受的赠与和遗产、房产等。 《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 人身损害 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 遗嘱 或者 赠与合同 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上一篇:离婚协议不要财产,过后还可以要吗
下一篇:未婚夫妻能否共同买房?房产证上能否写两个人的名字?
财富传承
离婚纠纷
诉讼离婚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遗产继承
涉外婚姻
分家析产
股权分割
房产分割
微信扫描加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