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亦
对于 离婚 后 夫妻共同债务 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 共同财产 足以清偿共同 债务 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承担 清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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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离婚 后 夫妻共同债务 怎样处理 对于离婚后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1、双方的 共同财产 足以清偿共同 债务 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2、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3、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 债务承担 清偿责任。
二、哪些是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夫妻在离婚时,因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负的债务未作处理,或者在离婚后产生的因原财产处理、 子女抚养 所负的债务,形成离婚后的共同债务。 具体情形如:
1、离婚时双方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负债务作出处理,离婚后 债权人 主张权利的;
2、夫妻双方的 离婚协议 或者人民法院的 判决书 、裁定书、调解书虽已经对 夫妻财产 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但离婚后债权人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的;
3、离婚后因就分割原 夫妻共同财产 所必须支付的费用,如共同委托的评估费、鉴定费、过户费等财产处理费;
4、因 抚养 子女或行使 子女监护权 ,未成年子女侵犯他人权益所致的债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58条规定:“夫妻离婚后,未成年子女侵害他人权益的,同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应当承担 民事责任 ;如果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确有困难的,可以责令未与该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共同承担民事责任。” 对于夫妻共同的债务,在离婚的情况下,其实也是需要作出处理的。当然,债务肯定都是双方都不想承担,于是在处理的时候就有可能出现双方争相推脱的情况。但必不能因为离婚夫妻都不愿意承担这个债务,就影响到债权人债权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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