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离婚应该去什么地方起诉

小庄

小庄

法律分析:提起离婚诉讼的,一般需在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即女方离婚需要去男方户籍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起诉,若男方存在以下情况,则女方可以在己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1、对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
2、男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
3、对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
4、对方被监禁。男方理应出庭,故意不出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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