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后应当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顺其自然赵红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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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双方达成 离婚协议 后应当 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 男女双方 自愿离婚 并就 子女抚养 及 财产分割 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簿、 身份证 、本人的 结婚证 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 离婚协议书 直接到 婚姻登记 机关申请 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经过对双方离婚申请的审查,认为符合 离婚登记 条件的,当场发给双方《 离婚证 》,注销结婚证。男女双方在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彻底解除,但双方仍应履行 抚养 孩子的义务,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应当按期支付一定数额的 抚养费 。
二、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 离婚登记按照受理、初审、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向当事人讲明 婚姻法 关于登记离婚的条件;
4、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5、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 债务 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6、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
7、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 离婚条件 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8、颁发离婚证。
三、办 离婚手续 要带上哪些材料? 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供下列证件和证明:
1、双方户口证明;
2、双方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 综上所述,对于感情已经破裂的夫妻来说,离婚可能是最后的解决方案,如果双方能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带上签好的离婚协议书、身份证及结婚证等材料,到当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工作人员现场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注销结婚证并颁发离婚证。

不,完美。(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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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诉讼并不是离婚的必经途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并就子女抚养及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的,双方可以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以及离婚协议书直接到民政局申请离婚。民政局经过审查认为符合离婚条件的,当场发给双方离婚证,注销结婚证。男女双方在取得离婚证后,夫妻关系彻底解除,没有任何的关系,但双方仍是孩子的父母,一方负责抚养孩子,另一方就应当按期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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