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写的:女方要求男方如果再婚就补偿她十万,请问这条具有法律效力吗?

嫦小娥

嫦小娥


1.根据你陈述情况提问,离婚协议书中,女方要求男方如果再婚就补偿女方10万元,这种协议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违反民法典规定的婚姻自主权利,在我国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自主自愿地决定自己的婚姻问题,不受任何人的强迫、限制或干涉。适用法律民法典1041条1042条。

您!

您!

没有法律效力

并且

这条协议也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因为婚姻是自由的

他人不得干涉

你们已经离婚了

那就是成为了不相关的他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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