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想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只有依照法律规定领取了结婚证的,才能认定为夫妻关系。另外,如果你们双方属于夫妻关系,那么应当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所以,双方应当共同承担债务。所以,你既想不按照夫妻关系承担债务,另外又想按照夫妻关系留存生活费,肯定没有这么好的事情了。
IRVING
自1994年2月1日以后,《婚姻法》不再承认事实婚姻
℡Cheng
二者同居四年有小孩即可认为事实婚姻,而你父已64岁和新老伴四年这种情况可咨询懂婚姻法的专家或民政部门人士...
尘埃
现在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了
海苔女(原味)
早已没有事实婚姻。1994年之后就没有事实婚姻,都属于非法同居
这么大岁数还欠钱啊,就是冻结退休卡,也要保证生活费
主动还款,安度晚年
婚姻法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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