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离家等于没离婚

晓盼

晓盼

离婚不离家也算离婚。只要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或者前往人民法院完成离婚诉讼,双方就解除了夫妻关系。就算双方继续共同生活,这时候只能作为同居关系处理。只要领取了离婚证,双方就属于解除了夫妻关系,原有的婚姻状态消灭。双方可以离婚后继续居住在一起,这属于同居关系,并不受法律保护。


一、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二、离婚起诉的程序:


1、当事人本人或者搜送代理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及请求离婚的证据等材料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缴纳诉讼费用;


3、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jerry

jerry

法律分析:离婚不离家不等于没离婚。夫妻双方离婚后就代表夫妻间权利和义务的终止。离婚后不离家的,不受我国法律保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萍子

萍子

离婚不离家的,双方并不算夫妻,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双方相互之间没有婚姻关系了,离婚不离家的两者属于同居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Peter 琴

Peter 琴

离婚不离家等于没离婚到底为什么这么说呢?下面我们一起去看看离婚不离家是什么意思,这样的情况是双方还有感情吗?赶紧去看看吧。
一、离婚不离家等于没离婚


1.经济条件所限,离婚后一方买不起房子,又不想花钱租房,只好住在原先双方共同的房子里。


2.为了孩子,因为孩子还小,考虑孩子的心里和感情承受能力,虽然离婚了,但表面上还和原来一样,给孩子一个貌似完整的家。


3.双方达成某种协议,暂时离婚不离家,等待以后各方面的条件成熟了再做打算。


二、离婚不离家是什么意思

离婚不离家指离婚后还住在家中,在一起住或者虽然不住在一起但是女方还是住在男方的房子里,也没有财产分割。无名,但是还是有实的一种关系。还以夫妻名义相处。在我国,离婚最直接的法律后果是夫妻身份关系的消灭,夫妻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原则上皆不复存在,这种效力主要有:


(1)双方的再婚权;


(2)同居和忠实义务取消;


(3)财产上夫妻间的扶养义务终止;


(4)法定继承人的资格消失;

如果离婚协议中约定离婚不离家,则从本质上否定了协议离婚的效力,因此,这种约定的内容具有违法性,其离婚协议无效,如双方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后,离婚不离家,仍然同居生活的,并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效力。


三、离婚不离家是有感情吗

观点
一:不是还有感情,而是很多东西割舍不了。

也许他们又有好多的理由没法分开,因为孩子、因为父母。不难看出,尽管和老公离婚了,考虑到的很多问题还是以老公为先。她担心老公离开她了就没有工作、没有收入。而老公想得比较多的却是自己的利益问题,女方从某些方面对他来说很重要,但应该无关感情。否则,他们的婚姻也不会频繁亮红灯,走到那一步。

观点
二:

离婚不离家”大致是下面七种原因:
一是孩子;
二是面子;
三是习惯;
四是住房问题;
五是感情的余温;
六是没有遇见合适的新的结婚对象;
七是慢慢变冷,给自己留点去留的选择余地。

观点
三:

法与德,有时的确困扰着现实生活。对于男人而言,“脚踩两条船”的人不少。性,于男人,如家常便饭;而于女人,却和爱情挂了钩儿。这就是男女的根本不同,所有的“离婚不离家”,受伤害的一方,都是类似的故事。

观点
四:

,“离婚不离家”现象的出现,有的是客观条件所迫,有的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客观方面,主要是实际的经济、居住条件的限制。另外一些则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由于共同抚养子女或是感情有所恢复,又主动搬回一处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办理复婚手续。

吴亦

吴亦

法律主观:

离婚不离家 等于没离婚是不对的。如果当事人已经办了离婚登记的,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即使未离家,在法律上二者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夫妻关系也不存在。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飞机飞

飞机飞

法律分析:离婚的夫妻,只要完成的离婚登记,或者经法院判决后,离婚判决书生效的,其婚姻关系即已经解除,即使不分家双方也不存在婚姻关系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随波遂流

随波遂流

在双方因为客观条件所限,判决或协议共同居住在一起时,若双方矛盾较大,则会采用各种手段相互阻碍对方对房屋的使用。产生矛盾的原因也不仅仅是一方,很多情况下双方都有一定的过错。其间,这些阻碍和摩擦发生在生活的各个方面,法院无法面面俱到的预先处理,且在共同居住过程中,这种冲突会不断出现,只能在出现问题时通过诉讼解决。

“离婚不离家”现象引发的纠纷一般存在如下审判难点:

首先,双方互不配合,执行难度大。在客观条件导致“离婚不离家”的情形下,若双方关系较为和缓,共同居住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双方矛盾化解。但若双方矛盾已深,往往无法和平共处,共同居住过程中,一方可能采取诸如换锁、堵门、强占,将自己有权的部分房间出租等各种手段,妨碍对方对房屋的使用,导致协议或判决难以实际履行。即使申请强制执行,也只能暂时性的解决问题,无法避免冲突再次发生。

其次,矛盾激化严重,调解难度大。原本就有矛盾的两个人由于居住问题产生新的矛盾,受阻碍的一方为了排除妨害,会提起新的诉讼。即使实际居住在一起,也容易在日常生活中产生各种摩擦,发生争吵,严重时甚至引发暴力冲突。法院在处理由此引发的新纠纷时,双方往往情绪激动,对立严重,给调解带来很大困难。

另外,权利状态不明确,保护难度大。一些夫妻离婚后,为了共同抚养子女,或是双方关系好转,又主动居住在一起,但因为没有办理复婚手续,很多权利得不到充分保障。如一方为共同生活添置家具、家电,为抚养子女、照顾家庭付出较多财力、精力等,当之后双方关系又破裂时,只能按照同居关系处理,这些付出难以获得充分补偿;另外,若一方搬回由另一方所有的房屋中共同居住,搬回的一方对该房屋没有任何权利,随时可能被对方要求搬离,权利长期处于不稳定的状态,也得不到法律保障。

一般来说,“离婚不离家”现象的出现,有的是客观条件所迫,有的是主动选择的结果。客观方面,主要是实际的经济、居住条件的限制,如夫妻双方仅有一套房产,除此之外均无他处可居住,或双方均无力支付对方房屋折价款,从双方实际居住需要出发,不得不将房屋由两人共同所有,共同居住、使用。另外一些则是夫妻双方离婚之后,由于共同抚养子女或是感情有所恢复,又主动搬回一处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并未办理复婚手续。

要有效防止及妥善解决上述“离婚不离家”现象引发的纠纷,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尝试多重途径,妥善处理房产。由于客观的经济、居住条件所限,法院判决将房屋由双方共同所有、共同居住使用,是在房价高涨的现实下对双方财产权利和居住权利的一种保护。但在处理房屋权属问题时,不仅需要考虑双方的经济、居住条件,更需要考虑双方关系,是否有共同居住的现实基础。对于双方矛盾未激化,关系较和缓的,判决房屋由双方共同所有、共同居住使用是适当的。若双方矛盾突出,情绪对立严重,则不宜如此判决。可以考虑将房屋拍卖或整体出租,房价款或房租由双方分割,或是房屋由双方共有、一方居住并支付对方租金等方式,妥善处理房产利益。


二,加大调解力度,缓和双方矛盾。无论是在离婚诉讼中,还是在处理“离婚不离家”现象引发的新纠纷的过程中,法官都应当从法理、情理各方面加大调解力度,避免矛盾激化,缓和双方关系,为判决或协议的实际履行奠定基础。


三,强化法制宣传,提高当事人权利保护意识。当事人在共同生活过程中注意证据的收集、保存,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离婚后仍居住在一起的,在条件合适时应及时办理复婚手续,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为自己提供充分的法律保障。

奋斗小青年

奋斗小青年

一般情况下,离婚不离家也是会被认定为离婚的。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已经办了离婚登记,也就不存在法律上的夫妻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如果依旧居住在一起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属夫妻关系,并不是等于没离。

离婚诉讼的条件如下: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起诉离婚的提起,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提起起诉离婚的一方,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是否存在准予离婚的情形。

离婚起诉的程序:


1、当事人本人或者搜送代理人带上本人的身份证、起诉书及请求离婚的证据等材料到人民法院立案庭立案;


2、缴纳诉讼费用;


3、人民法院审查通过的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抬头望望天空

抬头望望天空

法律分析:不是的,离婚不离家也是会被认定为离婚的。离婚不离家是指双方办理了离婚手续,但仍然住在一起的。在法律上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手续的,就不存在夫妻权利义务关系了,当事人如果依旧居住在一起的,属于同居关系,不再属夫妻关系,所以并不是等于没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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