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莫茜
新《婚姻法》颁布后,已经取消了事实婚姻的规定,无论同居多久都不会成立婚姻关系。
新《婚姻法》第八条规定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非法同居关系。
sunshine
他们的婚姻虽然无效,但是那个孩子的
野百合
现在22岁,同居的时候19岁,那么就是2004年左右开始的。不能算了。
新中国成立---1989年11月21日,承认事实婚姻;
1989年11月21日---1994年2月1日,采取限制承认事实婚姻的态度;
1994年2月1日---现在,我国采取不承认事实婚姻的态度,即自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之后,所有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一律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对事实婚姻完全否定。
他们的同居关系自2004年才开始,所以被法律否定了,不能认定为事实婚姻。如果你们的同居关系自1994年2月1日以前开始的并一直延续到现在的话,你们的同居关系可以按事实婚姻处理,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哪怕是自1994年1月31日开始的,也可算事实婚姻。所以你的情况不适用。
再说了,19岁都没有到法定结婚年龄。
她们的婚姻是无效的,不受法律保护。去补结婚吧,现在年龄已经到拉。
他们的婚姻虽然无效,但是那个孩子的抚养权和继承权是受法律保护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