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再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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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再婚领结婚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你可以替代任何人,别人不能替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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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第一次 结婚 还是 再婚 ,在办理登记手续的时候其实都是需要提供一定的材料,就包括当事人双方的户口本以及 身份证 、双方处于单身状态的证明以及双方不存在法律 禁止结婚 的亲属关系。如果在材料上面有缺少,那对 结婚证 的领取都是会产生影响。
一、 离婚 再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办理 结婚登记 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另外,需要提供 离婚证 明。
二、再婚登记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再婚登记的程序主要有: (一)申请:取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 临时身份证 )、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 集体户口 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 判决书 。 (二)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 婚姻登记 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三)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四)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五)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法律对双方当事人的婚姻关系予以确认带上离婚证。 需要注意的是离婚的中国公民在国内申请再婚,如果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按当地法律通过司法程序解除的,其离婚证件(指法院出具的离婚调解书和 离婚判决书 )须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被裁定承认的,视为有效;被驳回的,视为无法律效力。 如其前次婚姻关系是在国外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离婚证件无需经我国人民法院裁定承认,但须经其居住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构的认证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的认证。 离婚之后再结婚的称之为再婚,当然此时也要按照规定办理了手续之后,那男女之间才能成为合法夫妻。而在申请结婚登记的过程中,就需要当事人提供各自的证件材料,这样工作人员才好作出审查,也就是说这对结婚证的领取其实也是有一定影响的。

夏娟菊

夏娟菊

离婚的人再领证需要带以下材料:


1、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


2、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4、离婚证、有效的离婚证明或者生效的离婚判决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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