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alonia_
从道理上讲是不合理的,如果离婚后你并没有进行孩子赡养义务,或任何的经济补偿。这样个人觉得也是合情合理。
微笑的味道
这有什么不合理的?你们两个已经离婚了,而且前妻自己已经改了孩子的姓氏,那就证明在离婚的时候,你根本就没有把孩子要到手。既然你没有把你的孩子要到自己的身边去抚养,人家改名字,跟你有什么关系呢?
有些男人总是会把自己当做一盘儿菜,认为这是我的种,到时候我老了,他也一定会回到我的身边。不过我想跟你说的就是,养育之恩大过生育之恩。虽然说你给了他生命,给了他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机会,但是你没有养育他,没有照顾他,没有好好的教导他,那你就根本配不上让这个孩子继续跟你的姓氏。
为什么孩子就一定要跟父亲的姓氏呢?我真的是很不理解,难不成就不能跟自己母亲的姓氏吗?这凭什么?
在古代的时候,都是母系社会。女人才是真正的一把手。即使到了现在,有许多人都说,妇女能顶半边天,既然半边天她都顶了,在顶半边又有何妨?这没有什么和情不合理的,难不成你要去告她呀?
你说你前妻改了我孩子的姓氏,没有跟我商量,你看法院的人能不能接受你这样的通告。到最后没准儿直接给你个大嘴巴子就给你轰出来了。
所以千万要认清自己的事实,要摆正自己的位置,如果你真的想你的孩子以后见你的时候,跟你比较亲近的话,就最好对他有一点关怀,虽然说离婚了,但是买卖不成仁义在,这件事情跟孩子是没有任何关系的,不要迁就于孩子。
上一篇:异地婚姻能坚持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