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平
法律主观:
出轨离婚,原则上财产分割是一人一半。如果男方出轨与他人构成重婚,包括登记重婚与事实重婚,或者男方出轨期间与他人同居的,那么就可以向男方主张离婚损害赔偿,相当于男方在财产分配中少分财产。当然对于男方在出轨时与他人构成重婚,或者男方出轨期间与他人同居的,女方应当对相关事实进行举证,只有在能举证证明的前期下,法院才会判决支持离婚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法律客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的方向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对于一方父母购置的房产、赠与电器等,比如父母购置的嫁妆汽车以及冰箱、彩电等家用电器,属于个人财产。按照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归还各自所有。
父亲婚外情属于对婚姻家庭的一种不道德、不忠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法律对这种过错做出极为严格的条件限制。以下条件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如果父亲出轨,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与他人共同居住,最终导致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不具备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婚外情尚未达到“法定过错”程度,在婚姻关系中,父亲出轨,女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安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不道德的婚外情行为侵犯了受害方人身权中的人格权、身份权,也使其人格尊严、名誉权、配偶权以及身心受到严重的损害。对此,女方可以与男方协商,若协议不成,可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双方矛盾增多,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存在,构成了家庭的问题复杂性,在一段婚姻关系中男方没有出力解决,并且出轨,如果要离婚,财产的分割,还是要看婚外情程度,再决定财产的分割情况,看能否双方自主协商赔偿,还是要依法。
父亲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如果之前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对财产未做约定的,由双方进行协商进行财产的分割;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在分割时会照顾到婚姻中无过错的母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water
法律分析:离婚时财产分配一般是均分,但以照顾女方和无过错方为原则。老公有外遇离婚,如果女方想要在离婚时多分到财产,或者想要要求离婚赔偿,首先要确定老公外遇的情况是否是法律规定的可以要求离婚赔偿的情况,是否属于法定的有过错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小静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对于一方父母购置的房产、赠与电器等,比如父母购置的嫁妆汽车以及冰箱、彩电等家用电器,属于个人财产。按照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是个人财产,那么,在离婚时应归还各自所有。
父亲婚外情属于对婚姻家庭的一种不道德、不忠行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法律对这种过错做出极为严格的条件限制。以下条件导致离婚的,女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其中,如果父亲出轨,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与他人共同居住,最终导致双方婚姻关系破裂离婚,不具备请求损害赔偿的法定条件。
婚外情尚未达到“法定过错”程度,在婚姻关系中,父亲出轨,女方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要求安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因为不道德的婚外情行为侵犯了受害方人身权中的人格权、身份权,也使其人格尊严、名誉权、配偶权以及身心受到严重的损害。对此,女方可以与男方协商,若协议不成,可依法提起精神损害赔偿。
夫妻双方矛盾增多,家庭矛盾等因素的存在,构成了家庭的问题复杂性,在一段婚姻关系中男方没有出力解决,并且出轨,如果要离婚,财产的分割,还是要看婚外情程度,再决定财产的分割情况,看能否双方自主协商赔偿,还是要依法。
父亲出轨离婚财产分割的规定是如果之前对财产做了约定的,从其约定;对财产未做约定的,由双方进行协商进行财产的分割;双方对财产分割未达成协议的,将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决,法院在分割时会照顾到婚姻中无过错的母亲。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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