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静贤
如果女方在婚姻关系中养活男方,而男方没有偿还或者无法偿还,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返还。如果女方要求男方返还资金,女方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证明男方的借款记录,例如银行转账记录,借条等;
证明女方曾经提供资金支持男方的证据,例如银行转账记录,收据,短信等;
律师委托书及律师费用;
如果需要进行诉讼,还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据。
总之,女方需要准备详细的证据来证明男方确实存在借款行为,而且女方提供了对男方的资金支持,并且男方没有偿还或者无力偿还。这些材料可以帮助女方在离婚诉讼中获得更好的结果。
丁致友
1、收集与离婚相关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一方在未提起离婚诉讼前,另一方未有戒备,故收集证据相对容易。在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着重注意财产类型的证据(常见的财产类型一般有房产、车辆、银行存款,那么就需要收集产权证书、买卖合同、抵押贷款合同、机动车登记证书、银行账户)、一方婚外情的证据(譬如微信聊天记录、照片、视频、开房记录等等)、一方有家庭暴力的证据(譬如受伤的照片、报警回执、病历资料、伤情鉴定报告)、夫妻双方分居的证据(譬如分居协议)、抚养孩子有利的证据等与离婚相关的证据。
2、保持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状态
无论双方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否存在争议,均需要保持与孩子共同生活的状态,由此可以慎防另一方为了争夺子女抚养权而抢夺、转移、隐藏孩子,或者直接以抢夺、转移、隐藏孩子的方式达到让另一方在抚养权或者财产分割上被迫妥协的目的。

3、向律师寻求诉讼帮助以及指引
涉及离婚诉讼的有条件可以向律师咨询寻求诉讼帮助以及诉讼指引。律师可以针对案件的实际情况,提出再进一步收集证据或者引导对方配合己方收集证据的指引,所以建议提前让律师介入了解情况,提前拟好证据收集和诉讼策略,有备无患。
4、向法院提起诉讼
在证据收集完毕以及向律师了解清楚后,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若有条件的,可以让律师直接负责诉讼事宜)。提起诉讼需要准备好起诉状、证据清单、证据材料,随后可以向法院递交起诉材料,正式起诉离婚。
悦
亲,你好哦,如果是协议离婚,离婚提前准备以下证件材料和证明,在申请离婚登记时,应当向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交:
1、双方户口证明,比如户口本;
2、双方居民身份证明,比如身份证;
3、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出具的介绍信;
4、结婚证或者夫妻关系证明书;
5、当事人一寸免冠近照各二张;
6、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当写明双方当事人的离婚意思,表示子女抚养教育、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等作出妥善安排的,协议内容应有利于保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如果是是诉讼离婚,离婚需要提前准备的除上诉前四款材料外,还要准备离婚起诉状和相关起诉对方有过错的证明。
CHINA PING AN周圣勋
女人离婚前要做的准备:
1、需要准备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
2、若当事人对财产部分不是很清除的,需要提前查明男方名下的所有财产以及夫妻的共同财产;
3、共同育有孩子的,需要提前做好孩子的工作。同时也要准备孩子的出生证明。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MoMo
转帐记录,聊天记录,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许云舒
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1、双方身份信息(身份证或者户口本)。2、结婚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3、小孩身份信息(小孩身份证或出生证明或者户口本)。4、起诉状(陈述你的离婚的诉讼请求)。5、证据材料(证明你们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财产的证据等)。
女方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论男女,也不管是否对婚姻有过错,其实都是有权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但在起诉的时候,需要注意材料的准备提供,毕竟要想获得有利的判决,肯定就是离不开这些材料的。那其中女方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女方起诉离婚要准备什么材料
离婚是可以进行诉讼离婚的,这样的方式一般是双方对离婚有异议才会进行诉讼离婚,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女方提出离婚需要举证什么呢?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提交以下资料: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二、感情破裂应该如何认定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中,受伤害方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往往是弱势一方的妻子、未成年子女、老人,如果发生在夫妻之间双方更是有长期积怨,很难和好。一方要求离婚的,如不及时处理可能对受害一方极其危险。在判决离婚前,要做好坚决不离一方的工作,以防不测。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最高法院2001年12月24日公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界定为: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正确处理好法律与道德的关系。一方面不以不准离婚惩罚有过错一方,同时应通过调解、判决等审判活动,加强道德教育,对错误思想和行为予以道德上的谴责。对第三者可建议有关组织对第三者予以适当的行政处分。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对这一类案件,首先应教育帮助有此恶习的一方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改正自己的行为,多关心家庭、承担家务、照料子女。其次要动员另一方给予关心和帮助,促使双方和好。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夫妻因感情不和长期分居,双方没有共同的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之间的义务,使得夫妻关系实际上名存实亡,因此夫妻分居2年标志着夫妻关系破裂。
5、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宣告公民失踪,是指公民离开自己的住所下落不明,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经法定程序寻找仍无音讯的,宣告该公民为失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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