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晓东
婚前老公欠的债属于个人,不属于双方共同债务。婚后债务,而且必须用于共同生活,才属于共同债务。
根据《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商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商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举债需事先协商一致,并立下书面协议。一方单独举债,事后配偶一方没有追认的,应视为夫妻一方债务。
个人债务包括:
(一)夫妻双方约定的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二)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关系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三)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立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四)男女各自婚前所负的债务,但已转化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Hie.天空之城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实属夫妻共同债务。离婚后应该由夫妻双方来承担。
蓝月亮
婚姻存在期妻子共同分享了丈夫的金钱,并有可能转移了财产。尤其腐败分子及p2p的老板们均采用此方式来迷惑百姓,采用离婚方式藏匿部分财产。离婚后妻子同样要还债。
晓风残月
你问的这个问题,
丈夫婚前欠的债务!每年把钱给妻子!
但是她没有还债!
这样离婚后债务怎么分配?
假如这个钱给了是有证据的,
而且说好是还债的没有还,
那应该是算共同债务吧。
HYQ是清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至于如何界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就看借款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丈夫是在婚前欠的债务,此处说的是每年把钱给妻子,是说每年把挣的钱都给妻子,还是说借来的钱都给妻子,尚不明确,如果说将每年的收入都给妻子,但是婚前欠债并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离婚时妻子没有义务替丈夫偿还婚欠款。如果能够有证据证明丈夫婚前所欠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离婚后的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债权人可以向妻子主张偿还债务。
——家事法苑团队刘海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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