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杨律师。结婚时男方赠予的彩礼。离婚时孩子由男方抚养。那么彩礼应该怎么判定?

月下之约

月下之约

彩礼一般不予退还。法定情形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尘埃

尘埃

张律师回答:

请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志

在双方登记结婚后,离婚时,一般情况下彩礼是不予返还的,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天津理铭律师事务所,专业离婚纠纷,赵立君律师

半夢半醒

半夢半醒

对于你的问题。既然已经结婚且有孩子,通常彩礼不必返还,但是可以主张孩子的抚养费。

李传锋

李传锋

结婚以后,原则上彩礼之类的就不返还了。

大豆(杨少川)

大豆(杨少川)

你好,依据法律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按照你的叙述,已经办理登记结婚,而且双方已经有孩子,说明双方已经同居生活,那么就不符合退换彩礼的要求,也不符合制定法律的法理要求。

所以你的彩礼就无法要求返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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