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
如果没有备注,这个房子属于女儿一个人的,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的时候,需要一起分的,备注一下就好了
李妍
虽然提问说得词不达意(什么叫“离婚他们两个离婚的丈夫的吗”,文理不通,语法错误),但是大致可以猜出题主的意思——你说意思应该是,女儿结婚,父母给女儿房产;离婚的话这个房产属于女儿还是女儿女婿双方。这个要看具体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父母当时是赠与自己女儿一个人,还是赠与夫妻两个人。前者就是女儿自己的个人财产,后者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女方在房产证上加上了男方的名字,那就属于对配偶的赠与,也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这个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话,离婚就要分割。
所以,无论男方还是女方,父母要给自己的子女房产或者其他重大财产的话,要指定赠与自己的孩子一个人,哪怕是留遗嘱,也要写清楚是给自己的孩子,而不包括其他任何人,包括其配偶。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对双方继承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作出约定,那么婚后一方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这一点,也许夫妻之间并没有觉得有何不妥,但是万一将来这对夫妻离婚了,留下遗产的父母也许九泉之下难以面对子女失婚失财的人财两空局面。父母们若希望规避这一风险,使得子女即使失婚也不会失财(此处“财”,仅指父母遗产),则须于生前立下遗嘱,指定子女为遗产继承人,并指明其所继承遗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不属于其与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