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
结婚的第一年到五十年叫法:
结婚一年:纸婚
结婚两年:棉婚
结婚三年:羊皮婚
结婚四年:水果婚
结婚五年:木婚
结婚六年:铁婚/糖婚
结婚七年:铜婚/毛婚
结婚八年:陶婚
结婚九年:柳婚
结婚十年:铝婚
结婚十一年:钢婚
结婚十二年:麻婚
结婚十三年:丝带婚
结婚十四年:象牙婚
结婚十五年:水晶婚
结婚二十年:瓷婚
结婚三十年:珍珠婚
结婚三十五年:珊瑚婚
结婚四十年:红宝石婚
结婚四十五年:蓝宝石婚
结婚五十年:金婚
结婚行为是法律行为。申请结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遵守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规定的结婚登记程序。否则,婚姻关系不产生法律后果。即:不受法律保护的无效婚姻,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所规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否则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效力。
结婚行为的法律后果是,确立双方的夫妻关系。并承担由此而产生的责任、权利、义务。这种已确立的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任何单位、个人或夫妻双方都无权解除夫妻关系。
陈曦
结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
答:法定年龄结婚是什么时候开始的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法定婚龄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结婚”这词是从什么时代兴起的?
另外,《尔雅》对婚姻一词还有比较复杂的解释:“婿之父为姻,妇之父为婚..妇之父母、婿之父母相谓为婚姻。”这是说,新郎的父亲称为“姻”新娘的父亲则称为“婚”。婚姻一词在这里的意义,指的却是姻亲的关系了。
时至今日,我们已很难指出上述三种说法孰是孰非,因为经过千余年的演变,不但婚姻的意义有了更完备的发展,甚至姻亲的关系也扩大了许多。
现代有的社会学家给婚姻下的定义是:男女依照法律的规定或社会风俗,经过某种仪式而结合的关系。
从这个定义中可以看出,婚姻不但包括娶嫁之礼,而且要依照国家制定的法律,或社会认可的习俗。男女经过婚姻关系而结成夫妇,双方家庭也因此结为则亲。
男女嫁娶的关系远比婚姻的起源要早。
这是由于“性”是人类一种原始的生理需要,所以两性关系是远从有了人类就同时存在的。但原始社会中的嫁娶只是一种“自然现象”。人类知识发展以后,男女关系逐渐有了规范,形成种种婚姻制度或婚俗。这时候,男女间的嫁娶已经成分一种“社会现象”。因此,婚姻关系必须经过国家法律的许可,或社会习俗的认同,男女也必须经过婚姻关系,才能称为夫妇,建立家庭。
为什么要有婚姻?
原始社会中的自然嫁娶现象,已经可以满足人类原始的性生理需要,那又为什么还要建立婚姻关系,设立制度与规范,建立起这种“人性的枷锁”呢?
婚姻制度最初发生的原因与时代,现在难以查证。我们只能从婚姻所发生的一些作用,去追溯婚姻发生的可能原因。德国社会学家梅勒·李耳曾经把婚姻的动机归纳成经济、子女和感情三个原因,这个说法已被世人所普遍同意。
在早期的婚姻关系中,经济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从《诗经》的一些片断记载,我们可以察知早朋妇女对家庭经济的协助,《诗经》说,“掺掺女手,可以缝裳”,“女执懿筐..爱求柔桑”。
《礼记》也说,妇女要做丝、麻、布、帛的事。酿酒也属于妇女份内的工作。过去我国有些地方有男子早婚,娶年纪较大的妻子,即所谓娶“大娘子”的风俗,这主要目的也是辅助家庭经济。
在我国历史上,繁衍后代,传宗接代,一直是婚姻的主要原因。《礼记》所说的“下以继后世”就是这个意思。“孔子家语”曾以无子为七出条件之
一,孟子也说:“不孝有
三,无后为大。”到了汉朝,妇女不生子,甚至要因而入狱。北魏时代,有官员建议对于无子而不肯纳妾的人,科以不孝之罪。一直到清朝戊戌变法前后,女学兴起,女子开始接受教育,社交范围越来越广,求自由的思想越来越高涨,她们对自己的感情有了新的认识与主张,对婚顺制度也有了新的见解,追求自由恋爱的人越来越多了,有的甚至为恋爱而牺牲。现代的婚姻多以感情因素为主。男女彼此相悦,觉得有共组家庭,晨昏相伴的需要,于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迈入婚姻生活。
经济、子女、感情三种因素与婚姻的关系,随时代而有不同,中外皆然。在上古时代,经济第
一,子女第二;中古时代则是子女第
一,经济第二;到了现代,则以爱情第
一,子女第
二。这种演变,反映了人类自代价值的发现与重视。
上一篇:浙江省法定结婚年龄是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