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月星辰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
(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
一是未共同生活;
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
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或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司法实践的处理: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姜
我婚姻没规定彩礼彩礼普遍存社现象关于彩礼发纠纷应何处理《高民院关于适用〈华民共婚姻〉若干问题解释(二)》(称《婚姻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事请求返按照习俗给付彩礼查明属于情形民院应予支持:双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确未共同;(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困难适用前款第(二)、(三)项规定应双离婚条件司实践笔者认涉及彩礼纠纷应注意列问题:
1.解决彩礼纠纷应遵循原则决定彩礼否返事否缔结婚姻关系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未缔结婚姻关系原则应返彩礼;已结婚原则彩礼予返(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习俗举办结婚仪式没领取结婚证书解除同居彩礼原则予返
2.结婚前给付彩礼必须离婚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请求给付彩礼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给付要求返给付予支持夫妻尚作共同体遵循夫妻定财产共制事离婚诉讼同提该项请求院准许离婚根据情况作否支持返彩礼请求;判决准离婚能支持事返彩礼请求
3.必须确实存婚前给付彩礼习俗般说彩礼问题主要量存于我广农村经济相发达区迎亲嫁娶按民风、习俗形惯例没种风俗存谈给付彩礼问题于能认定彩礼、属于男交往间所给付财物何处理要视其具体情况及性质由院依作处理
4.要区别彩礼给付事主观意愿般讲彩礼给付往往迫于行情及社压力给完全自愿给付且任何附加条件属于般赠与行没特殊规定通予支持返彩礼请求
5.给付彩礼办理结婚登记双并未真起共同于要求返彩礼应予支持双登记结婚直没共同没夫妻间相互扶助、共同经历实质意义真共同没始
6.于彩礼给付、接受主体应作宽泛解释实践给付彩礼并单纯男双间事情涉及两家庭间往于彩礼给付接受应作广义理解能仅仅局限于准备缔结婚姻关系男本应包括各自亲属现实彩礼往往给付娘家真用于男结婚少;许候彩礼全家用共同财产给付甚至全家共同举债所考虑些具体情况给付主体收受主体都作限制性解释利于类纠纷妥善解决
7.婚前给付导致给付困难属于彩礼返特殊情形困难绝相绝困难其靠自力量已维持基本水平;相困难由于给付彩礼造前相差较悬殊相于原条件说变困难司解释本意前种意义即绝困难进行规定
8.彩礼返适用诉讼效问题彩礼返适用普通诉讼效即两诉讼效起算根据民通则规定权利受侵害事知道或者应知道起始类纠纷起算几种情形:双没缔结婚姻关系给付应及履行自权利向主张自权利拒返诉讼效始起算;双登记结婚自其解除婚姻关系起给付应知道自权利受侵害诉讼效始计算 本案言齐现金给付韩英彩礼1万余元双按照习俗举行结婚仪式没办理结婚登记律属于同居双同居间便各自外打工司解释本意理解本应再返彩礼习俗同意结婚应退彩礼男同意结婚退彩礼同男齐现金给付彩礼家庭属于绝困难
上一篇:女的净身出户离婚协议怎么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