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
法律主观:
1、向原办理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
2、登记机关查验当事人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2、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3、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
4、婚姻登记机关拟写“关于撤销__与__婚姻的决定”报所属民政部门;
5、婚姻登记机关将《关于撤销__与__婚姻的决定》送达当事人双方,并在婚姻登记公告栏公告30日。《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九条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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