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
夫妻之间有救助义务吗,具体分析如下:
1、夫妻之间有救助义务。法律上并没有单独规定夫妻间的救助义务,而按照常理,救助义务应当包含在扶养义务之内;
2、扶养既然包括一般生活上的相互照料,就更应该包括在一方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予以救助;
3、在夫妻一方的生命处于危险状态时,另一方有义务救助;
4、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刑法也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构成遗弃罪。故按照“举轻以明重”原则,应对扶养义务作扩大解释,即扶养义务包括救助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锦鸿
法律主观:
夫妻之间存在救助义务。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扶养是指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的相互帮助、扶持,因此,更应该包括一方在另一方陷入险境时对其生命的救助。刑法也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的构成遗弃罪。故按照“举轻以明重”原则,夫妻的扶养义务应作扩大解释,即包括救助义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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