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mgqian
自94年就没有什么事实婚姻这项了,你们没领证也就是说不存在夫妻关系,你这情况属于同居关系,你完全不必理会她
唯@你
在法律上你们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但在现实中你们是事实夫妻嘛,还是应去相关部门完善你们的离婚手续的.但她提出的是有点过分了,你应相信,法律是公正廉明的,不会完全偏向一边的,你可能还是应付点给对方的,但不是她想的那么多的。
我曾经见过象你们一样类似的事,所以建议你们最好是协商解决,大家互相理智点,好聚好散,实在不行,就采取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管法律判定谁赢谁输,与其这样打官司还不如把这笔费用用到该用的地方喃.
海阔天空
你们不属于合法夫妻的!现在没有结婚证就不是合法夫妻。在法律上叫做非法同居关系。虽然你们已经举行了婚礼。也不属于婚姻。从1994年2月1号开始往后只要是没有结婚证的 都不叫结婚。都是非法同居关系。至于她提出的那些要求是不合法的 也是不合理的。你们才一年。应该是不需要给她这么大的补偿。适当的给她点就行了 ,要是她不愿意的话 只有她去法院起诉你了,别的不可能给她这么多的东西。你们好好商量一下。最好不要闹到法庭上,毕竟夫妻一场啊 ,希望你们能和平解决此事。祝福你能幸福!快乐!
筠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由此可见,你二者的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的的范畴。
回答者:sunlightvv 这个回答是非常细致的,也是正确的。其他都不全面,还有错误的,比如说是事实婚姻的就是错误的!
林诗晴
你们并不属于事实婚姻
事实婚姻是指同居两年以上的,不过在94年以后这条法律法规撤掉了
现在没有事实婚姻了
并且你们只是办了酒席,严格来说只是属于同居关系不到一年
你们的婚姻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可的
她提出的要求根本不合理
在没孩子的情况下她得不到赔偿
你可以放心
濤濤
你们根本就不存在什么离婚的问题,她更没有权利跟你要任何东西。这样的女人你完全可以不予理睬。
初心
从法律上来讲,你们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因为你们没有办理结婚证。但从道义的角度来讲,你们的关系即然不能再生活下去了,可以请你们双方都认为有一定名望的人协商解决,适当的给女方一些补偿。
丽珍
哈哈 老哥那你是赚了 她没理由管你要东西的 没有结婚证就没有权利和你分财产的 就像你假如在外面包了个2奶 平时给点钱养养她就完了 你的财产还是你的 你愿意给就给 不愿意给就不用给
这1年你赚喽!
我们生活在法律的管辖下,万事都得讲个证据,你们需要的证据就是结婚证,既然没有,那么就说明你们不是夫妇,光说办了酒席,没有用的,她只有把结婚证拿出来才能当做是要和你分财产的证据,而且分也只能分夫妇在结婚后共同创造的财产,没事的,她拿不出证据,你就让她随便闹,闹到哪去你都有你的理,你的财产还是你的,一分不给她都无所谓的
吴妹妹
不是吧,,这种人都有~~不合理的~~~你们根本没有结婚证`~是你的还是你的~~而且~~办酒席只是一个形式,让大家知道你们结婚而已,可是你们没领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你没有这个义务要给她什么 。
修行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法》的有关规定,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由此可见,你二者的关系不属于事实婚姻的的范畴。
陈曦
应该不是合法夫妻,法律是不给予保护的。也就是你们经过了农村的结婚仪式,没有经过国家法律的认可。还有不管你们是否真的夫妻,你们的婚前财产很明确,所以不用担心。走正确的法律渠道,她是不可能拿走你的财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