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给的彩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行天下

行天下

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因为各地的风俗不同,所以给付彩礼后产出的结果也各不相同,给付彩礼的时间对彩礼的性质也会有影响,有婚前给的,也有婚后给的,所以对彩礼的性质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定。但由于结婚彩礼通常情况下是指结婚前男方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具有赠与性质,所以一般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可能相对较小。

彩礼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彩礼由一方个人接收或购置结婚物品: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受赠的财物无特殊约定,应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内,第三人(可以是双方父母)在合同中确定只赠与夫妻一方的,则赠与物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男女双方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3)如果双方婚姻持续时间短,并且给予彩礼的一方由此造成生活困难的,可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生活困难的一方适当倾斜。


2、彩礼由一方家庭占有的:


(1)结婚彩礼是男方或者男方父母在结婚之前赠与给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既然是赠与,那么就属于被赠与人的财产,与男方或男方父母没有关系了。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婚前的财产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是女方婚前取得的,所以是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


(2)如果是男方赠与给女方父母的,则属于女方父母的财产,这种情况一般不能退还。由于彩礼未转入男女双方的财产共同体,只是由一方家庭占有,则并不是夫妻共同财产。此时仍应考虑当事人送彩礼时的目的性根据公平、合理原则予以酌情返还。


3、有下列情形的,则彩礼需要返还而非分割:


(1)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的,可以要求返还;


(2)双方虽然办了结婚登记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因为给了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刘娜

刘娜

法律主观: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彩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彩礼”的表述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用语,人民法院审理的彩礼纠纷案件的案由按照有关规定被定为“婚约财产纠纷”。主流观点认为彩礼一般是婚前所得,明确为缔结婚姻关系的赠与,应属于受赠方个人财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上一篇:婚内出轨并生下孩子相关法律法规

下一篇:巴拿马国家的婚姻法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