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小小小
可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对 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
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因此,起诉离婚需要提交起诉状一式两份、原告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结婚证及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到原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立案。
马邦正
你得先确定自己想不想要家产,如果想要,那就去法院起诉。如果不想要那就有乐趣了,你可以在肉体上折磨他,在精神上摧残他。先给自己找个男朋友,反正他不行,在用各种方式吹残他的自尊心和自信心。你到哪都有理,谁叫他占着茅坑不拉屎了。嘿~
美丽人生
好好和他谈.没孩子.说实在的这感情到最后.没意义..
那怕,可以抱养孩子..
也希望,这不是你想离婚的借口.. 你总有其他的原因吧..
想离婚.把家人也拉上.聚一下再商量..
实在不行.就走法律手段.. 找妇联..
这些.想了解的更多.更全面.得咨询律师.. 提问,法律那块..
快乐人生
首先要分析一下你们两个人是不是单纯因为这个原因过不下去了,如果两个人过来有感情基础,没不孩子现在可以有多种途径来尝试解决,比如领奍一个,同样生活也会很幸福.如果以前感情就不是很好,又有这个原因,那还是两个人冷静的聊一聊,看一看还能不能生活在一起. 最好好合好散.协义分手.最后再考虑起法律诉讼
za
走法律程序就可以了 夫妻双方 有一方不同意就可离婚申请
至善若水
去法院起诉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 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QQ聊聊还有其他方法不适合这上面聊天,75117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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