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承担么

郝梓轩

郝梓轩

法律主观:

一、离婚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需要承担吗

离婚后,丈夫个人债务妻子不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财产 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 夫妻共同债务 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个人债务离婚后配偶有责任吗

个人债务离婚后配偶没有责任。个人债务离婚之后还是个人债务,由欠债的一方个人偿还,债权人向债务人配偶主张的,法院不予支持,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

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民法典中通过离婚可以躲避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公民不能通过离婚来躲避自己的个人债务,个人的债务应该由个人来偿还,通过离婚逃避债务的情况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五百三十八条 【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综上可知,如果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则需要共同承担,如果不是则不需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段来发18787410718

段来发18787410718


一、离婚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承担么


1、离婚后丈夫的债务妻子是否要承担需根据以下情况判断:


(1)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2)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无需承担还款责任。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怎么处理

没有能力偿还债务法院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债务人没有确没有偿还能力的,案件无法执行,只能等债务人有履行能力时,再申请法院恢复执行;


2、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债务应当清偿,如果债务人确实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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