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三年想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明

沉寂的心

沉寂的心

分居三年想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
3、居委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
4、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
5、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对于双方分居所作出的证言。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
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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