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雨露
您好,婚前由您父母款出资买房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婚后如果在房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根据民法典及民法的相关规定,房产属于不动产,其所有权一般原则以登记为准,但并非登记人就是绝对的权利人,如果其他利害关系人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是权利所有人,可以要求更正和确权。也就是说,虽然房产登记在你和配偶名下,但这并不能完全证明房屋的真实产权人即为您和配偶,而应考量夫妻双方在购买房屋时的真实意思。若为您的赠予,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是需要分割的,建议您可以与配偶签定赠予协议规定赠予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60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 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29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
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
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平安是福
婚前您父母给买的房子,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如果在房产证加上妻子的名字,就变成夫妻共同财产了。
离婚时,个人财产不分割,共同财产要分割。
花花世界 不必当真
这种情况下,如何?你们婚前去公证了,应该他没有分的权利。但如果婚后加上他的名字离婚的时候可能就费口舌了。这个情况,你最好是找个律师咨询一下,看有什么妥协的办法。
李壮
如果不加你妻子名字,离婚她是分不到的,如果加上她名字,那就有权分割
雨后彩虹
您好,婚前由您父母款出资买房属于您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分割。婚后如果在房证上加上配偶的名字,属于您的赠予,无特殊约定的情况下离婚是需要分割的,建议您可以与配偶签定赠予协议规定赠予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660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663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29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
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
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上一篇:离婚了,买房需要什么证件
下一篇:结婚后男方借的钱女方应该承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