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enounceヾ
你好 不可以的 户口本是办理婚姻登记的必备材料之
一。
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本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妙音
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没有在一起,只有一方的户口本不能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二、关于户口簿问题
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上一篇:离婚的女人俗称什么?
下一篇:离婚后户口怎样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