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

释成祥

释成祥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是:


1、当事人是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男女;


2、当事人具有缔结婚姻的目的和共同生活的形式;


3、对外以夫妻身份共同生活的等。

宇宙

宇宙

事实婚姻的认定条件: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如果没有在1994年2月1日之前构成事实婚姻,那就需要补办结婚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条

未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二)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依据本解释第三条规定处理。

上一篇:婚姻没法走下去怎么办

下一篇:二次领结婚证不带离婚证可以吗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