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
- -,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
你既然不喜欢你丈夫,那当初为什么要和他结婚。。
你既然忍受不了这场婚姻,你为什么不离婚。
有谁要你忍受了么,还是你丈夫坚决不和你离婚。。
最根本的原因是你自己吧,
你为什么结婚,为了什么结婚,又为什么不离婚内。
一直忍受,忍受,受不了,受不了,这是你自己给自己找,既然不喜欢那就果断去解决,埋怨对方,再讨厌对方,那又怎么样。。。事情得不到任何改变。
花千骨
贪新厌旧
翁旗同城网号
婚姻的命运当然是由双方决定的。
对于痛苦、名存实亡的婚姻,还是早日结束为好。这样也有利于双方重新选择。
不过,就离婚策略而言,楼主可不能说自己有“婚外恋”,以免担负说不清数额的过错赔偿责任。可以另外找个理由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分居两年时间。
而且在分居两年期间,最好也不要与第三者陷得太深。因为分居期间,男方肯定会注意自己有没有婚外恋。再就自己而言,第一次草率了,已经错过一次了,第二次选择需要耐心、慎重。
——
附:《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
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上一篇:结婚十年叫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