唯愿
很多人认为男女同居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但是你可能没有意识到,有些同居是违法的行为。同居就是以夫妻的名义住在一起,没有登记婚姻,不受法律的保护。
同居主要可以有夫妻名义同居、试婚同居和老年人同居三种形式,男女朋友同居基本上属于试婚同居,目前的法律不会干涉,但是同时也不会保护。
男女朋友同居是有很多的弊端的,如果一旦分手,对于女性的影响会更大一些,而且同居经历越多的人,就会对婚姻更加的有排斥感,因为没有任何的缚束,就没有了家庭的担当。
我觉得,虽然男女朋友同居在一起并不是违法的行为,但是这种事一定也要三思而后行。切不可把男女关心和婚姻当做是儿戏,酿成了苦果也是要自己吃的。
在我看来,男女朋友同居不违法,但是有风险,尤其是女孩子,更需要睁大慧眼,学会保护自己,更是一门大功课。
法无禁止即允许,男女朋友,只要一个未婚,一个未嫁,达到年龄,互生爱意,情投意合,干柴烈火,心甘情愿,快乐同居,确也是人间美事一桩。
然而世上有渣男,偏偏不以结婚为目的,花言巧语骗得姑娘丢盔弃甲,再回首捶胸顿足来不及,着实让人生气。多少天真女生留下悲伤的眼泪,这样的故事值得我们深思。
由此,聪慧的女生,虽然爱得轰轰烈烈,但也只和对的人同居。真爱的同居,不只是解除寂寞,互相慰藉,更重要是把他当作今生的唯
一。
同居可不是小事情,这一步可能决定人生的走向,甚至影响未来的幸福。所以,女孩子同居前要问问自己,对眼前的这个男生了解有多深?能否确认他爱的是你的人,而不是你的身体。
当你有足够的信心享受同居的快乐,当你有足够的胆量承担同居的后果,当你有勇气面对同居的任何可能时,那就给自己一次快乐同居的机会吧,最起码当你回忆往事时不后悔就好!
第
一,男女朋友同居,无论什么关系,情侣,普通朋友,情人,同学,只要不是夫妻的,那都是不合适的,当然不违法,毕竟大家你情我愿的!
第
二,现在时代变了,谈恋爱同居很正常,其实看似正常的事,也是有潜在危害的,特别是女方,同居年龄过早,对女方身体发育不好,并且女方怀孕了又不结婚生娃,只能人流,人流手术特别伤害身体,年轻的时候抗得住,到了35岁左右,毛病就出来了!
第
三,同居女人吃亏,同居在一起有性生活,女人老得更快,虽然表面看起来滋润了,其实你的身体机能在下降,并且很多男人特别自私,在女友例假期间也要同房,这是特别伤害女方的行为,因为例假期间,子宫口是张开状态,同房很容易感染细菌,从而得妇科病!妇科病是属于疑难杂症的,难治愈!所以,再爱一个男人也别迁就他,一个男人如果连几天都忍不了,这样的男人要来何用!
第
四,女人要自重自爱,要想男人对你好,不要让他轻易得到你,无论你是不是黄花女,他只要没有得到过,你都该矜持谨慎一些,爱你的人会愿意等你,而不是猴急想跟你睡觉!
依据现在的法律,男女朋友同居不违法 。
在我国现行婚姻法和七九年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修改之前,两个没有结婚的男女同居在一起被认为是非法的。公安机关发现了要处罚,民政机关发现了也要处罚(比如结婚登记时)。
时代在发展变化。
随着 社会 的进步,人们的思想观念和意识形态都发生了变化。新修订的法律法规也不再把未婚同居现象看作是非法行为。现在对于这种现象,法律上的态度是,不鼓励也不禁止。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默许。
当然,法律不禁止也不等于是鼓励。毕竟我们是一个有着几千年文明 历史 的国家,老祖宗流传下来的一些文明礼仪还是适当保留并且发扬光大一下为好。
两个未婚男女,婚前不同居,这对双方婚后的感情建立会有很大的好处。
如果大家都能这样,离婚现象会大大减少,离婚率也会大幅度降低。新婚夫妻之间的感情也会更加融洽和长久,婚姻家庭会更加稳固。
男女朋友之间同居,当然不违法啦!你们两个从茫茫人海中生之中相遇,这就是缘。相遇之后,你们相谈甚欢方福相见恨晚,你就是她生命之中黑暗之中的那道光。
随着 社会 的发展,现在未婚同居现象已经非常普遍,可以说司空见惯。一般的男女朋友未婚同居是不违法的,未婚同居不被法律保护,但也没有任何法律规定是违法行为,更没有法律来制裁。
但如果男女朋友一方或者双方都是已婚,搞婚外情同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是违法的,涉嫌重婚罪,会被刑事处罚。如果没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一方在离婚时作为过错方,财产分配时法院判决会照顾非过错的配偶一方。
此外,如果男女朋友中女方未满十四周岁,也是违法的,男方涉嫌强奸罪,也可能受到刑事处罚。
单身方和夫妻方同居谁的错?
男女朋友这个面太广了。普通男女也是朋友,别人的妻子在平常时也称朋友,谈恋爱中的男女也称朋友。不知你指那一类?除了第三类都违法。
违法,但不构成犯罪。前题是双方都必须是成年人。
一是非法使用“临时工”;
二是无证驾驶;
双罪成立,立刻拘留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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