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馥兰香
您好,根据您的提问,这属于《民法典》 的相关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根据法律规定,双方若无法达成离婚协议,则可以起诉离婚。即解除婚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是达成离婚协议自行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二是向法院起诉离婚。根据您的提问,起诉离婚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一、诉讼时间问题:双方是否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毕竟诉讼离婚是一个时间周期较长的离婚方式,第一次起诉可能难以成功,往往会面临两到三次诉讼才可以,所以若能达成离婚协议是最为方便的。是否一方或双方存在法定认定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规定若当事人一方存在(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的,法院应当予以准许离婚。
二、程序问题:是否掌握相关证据,法官裁判案件是要依据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所以若能掌握有利于您这一方的证据材料,是更为有利的。注意相关时间的规定,如向法官交存证据的时间、开庭的时间,调解的时间,上诉的时间等等。诉讼离婚前法官会根据双方意愿进行调解,您也可以在调解过程中表达自己的意愿,以期达到调解结案较为方便的结果。
三、当事人主观意愿问题:即您需要明确通过诉讼您想达成的结果是什么?比如财产分割问题,子女抚养问题等,这些较为关键的问题,也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环节,您可以先了解清楚自己的意愿,这样才可以在诉讼种更为直接的表达自己的意愿,维护自己的权益。
四、最后,若您仍有其他疑问,或不便进行材料准备的,您可以聘请一位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相关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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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七
需要注意下列事项:
1.注意管辖法院。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婚姻法》第34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天缘策划
1.注意管辖法院。离婚诉讼原则上由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
3.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不能再次起诉。
打离婚官司要经过哪些程序?
打离婚官司属于民事诉讼,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判决:
1、起诉
起诉就是人们常说的告状。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或者口头起诉理由。人民法院接到原告人的诉讼状后,经过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决定立案审理,从而引起诉讼程序开始,称为受理。
2、审理
审理是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作出判决前所做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查、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
包括下列一些内容:送达起诉状副本,就是人民法院受理原告人的离婚起诉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受理后的5日内将诉状副本送达给被告人,被告人在收到后15日内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起诉或应诉的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更换不符合条件的当事人,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查
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后,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组织当事人进行调和矛盾,消除分歧,互相谅解,达成协议,调查成协议后,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送达后,就具有与判决书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
(3)开庭审理
调解不成,进行开庭审理。开庭审理进行下列步骤进行:
在开庭3日前通知当事人的姓名、案由和开庭时间、地点;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人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申请回避,而后,开始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委员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
可以根据庭审情况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审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审判的,应当10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判决书。
至此,离婚案件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程序诉讼。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21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124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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