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男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可以去起诉吗

磊的宝贝《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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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温暖的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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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你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收集有利证据进行诉讼准备,以提高你们的诉讼胜算。

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他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孩子有多一个人爱的情况下,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如果对方确实是有意为难你。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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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国法律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且夫妻双方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都无权剥夺这个权利。一般情况下,对于离婚后男女双方可能会因感情出现问题发生一方阻止另一方行使监护权利,出现“藏孩子”的现象,但对于此种违法行为,警察是无法直接介入处理的,此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保障自己探望孩子的权利。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探望子女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赣州市赣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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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可以,根据我国法律及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即使双方已经离婚了,不抚养小孩的一方也是有探望小孩的权利的,所以对方也不能阻止您探望孩子。但如果您私自带走小孩,影响小孩正常学习、生活,那么对方就可以向人民法院以其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由,申请法院依法判令其中止探望权;待中止的事由消失后,恢复探望。

温馨提示:离婚时,双方在处理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时应当明确约定孩子的探望权,包括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探望的时间等具体事宜,避免今后因为探视问题发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探望子女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六十六条 当事人在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的过程中,一方请求中止探望的,人民法院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后,认为需要中止探望的,依法作出裁定;中止探望的情形消失后,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书面通知其恢复探望。

第六十七条 未成年子女、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以及其他对未成年子女负担抚养、教育、保护义务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人民法院提出中止探望的请求。

爱的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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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方不让见孩子怎么办,可以去起诉吗 可以起诉要求行使探望权。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如果男方不让看孩子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可以起诉要求探视权,如果对方仍然拒不履行,你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建议在律师指导下收集有利证据进行诉讼准备,以提高你们的诉讼胜算。

双方最好还是协商解决,尽量做到不打扰他的正常生活,特别是孩子有多一个人爱的情况下,更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以免引起不必要的误会。

如果对方确实是有意为难你。在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地点、时间等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以就探望权问题提起诉讼,去对方户口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起诉。

离婚后男方不给孩子 可以起诉吗

离婚时(去民政局或去法院办理)必然对小孩的直接抚养问题有了明确的处理。

对方不按离婚协议的内容配合你探望的,你可以就探望权单独起诉。

对方不按离婚判决书(或调解书)执行时,你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离婚后女方不让男方看望孩子怎么办

离婚后探望不了孩子怎么办?《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十二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据此,当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时,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这方有可能会被法院执行拘留、罚款等。其实离婚后不和孩子一起生活的一方家长行使对孩子的探望权是家长的权力,对孩子的成长也是有好处的,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父爱和母爱同样重要,夫妻之间离婚本来对孩子的的伤害就很大,夫妻又因为一己私利不让对方行使探望权,的确是对孩子不负责任的表现。

离婚后,男方不让女方探视孩子,怎么办

实话告诉你很麻烦。

现在先注意搜集一下对方不让你探视孩子的证据,比如电话录音、比如证人证言。然后再诉讼,以此为由要求变更抚养人。

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孩子怎么起诉

如果离婚后一方不让看小孩,另一方可以就探视权向人民法院起诉。起诉时也很简单,写一份起诉状,然后持相关证件交给法院立案庭立案就行了。

离婚后男方不让接孩子过来住怎么办

离婚的时候系指分配在谁的名下。若孩子的抚养权是你的你有权把孩子强制要过来。

离婚后孩子判给男方,女方去探视,男方不让怎么办

具体应由男女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离婚后男方不让看孩子可以报警吗

双方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男方不让女方看孩子,女方可以报警或到法院起诉解决,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但是这个强制执行不是对孩子强制探视或带走,是对男方执行拘留或罚款。

《婚姻法》:

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

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不是应该报警,而应该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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