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支
其实买房只是借口,没有买房就必须离婚之说,虽然有很多人在钻着房子户口的漏洞,但是只是部分城市,在一些小县城或者自己的老家,买房是随便买的,并不会限购。如果要先离婚,妻子却不同意,得先反省一下自己哪里让妻子没有安全感,然后再谈说服。
现在有很多因为有一方的征信有问题,而买房就离婚才能做房贷,然后买在另一方的名下,再复婚,这算是钻空子,但是也有一个比较现实的问题,有时候离婚了,就不肯再复婚了。像《我不是潘金莲》里面一样就是因为离婚要二胎,然后丈夫不复婚了,然后发生了各种各样的事,在现实生活当中,没有安全感的妻子,也会是这样的情况。
如果真的要说服她,那么可以,给她安全感就好了,比如说,把打算买房的钱,先交到她手上;离婚后买房,写她一个人的名字,这就是说服她的做法,如果做不到,因为自己怀疑,那么就不要说妻子不同意这些话。你不相信她,她也同样不相信你。你觉得她离了婚,会卷着钱跑路,她也同样觉得离了之后你会找个小三生活,不要她了。
所以说,这样的情况几乎只能靠信任,得到了妻子的信任,她才会被说服,如果没法取得她的信任,或者是男方已经有小三的情况下,就暂时不要买房了,毕竟在没房的时候就跟你结婚的女人,再怎么说也比房子要重要。
雨后彩虹
我感觉这个不好说服,买房子与你结婚不结婚有什么区别,都没有相关的联系啊,外人看都是感觉你是骗人,更何况自己的妻子,所以这个想法暂时不要有,如果你们分房的话,你们结婚会多一套,没有离婚买房子的。所以不好说服,除非你有非常好的理由,但是一般好的理由也难以实现。
其实你说的这种情况,在网上好几年曾经有过,就是因为买房子或者分房子等等,大多数都是这种事情,离婚之前的承诺都很好,但是离婚之后,他就有了小
三,接着跟别人结婚了,这个时候,女方就很无助了,受不到法律的保护,而且还丢了丈夫以及房子,弄了个无产主义,一个离婚证,回到了解放前,所以妻子不离婚也是正常的,所以没有好的理由,最好不要想这种事情,或者偏自己的媳妇。
如果你有别的想法,建议你打掉这个想法,毕竟夫妻还是原配的好,以后老了,更能体现出,原配夫妻好,我们可以看到大贪官被判刑后,一般他的情人和小
三,都不会管他的父母,以及孩子,只有自己的原配夫人,会照顾好自己父母和孩子,所以论真心没有结发妻子真心,所以还是好好的生活吧,结婚七年之痒,度过就好了。
如果你们那个地方时政策限制,这个就需要跟你妻子协商了,毕竟你们两个也是为了房子才购买的,如果可以,把购买房子的名字写成自己的老婆,不要写在你的上面,这样的话应该可以打动他,或者把钱给你的妻子,然后陪着她买房子,然后办完手续后,你们在补一张结婚证就可以了。
文雅居士
其实现在这个社会为了买房也是操碎了心,只要他真的是为了买房,我觉得也是可以理解的,应该相信你的丈夫。
淡莫然
在我看来,不管你是想要钻政策缝去买房或者是真心想要离婚的,你最好的说服方式,就是直接把名下的房产通过离婚分割的方式,把房产给你老婆了,你老婆自然就不害怕你离婚以后,自己遭受的是骗局,老公没了,房也没了。到时候,她还会不会想要和你在一起,可能就两说了。
自从房产新政出台以后,在婚姻登记处,就多了不少人要离婚,经过记者的了解,这些人很多都是为了减少购买房屋的费用开支手续费,以及绕过各种购买限制,才进行的离婚,而实际上,还是保留着夫妻关系。有这样的先例在前,想要说服你的妻子,难度其实不大。
特别是当她知道,只要离婚了,就有你名下的房产,我想她应该非常乐意才对。但是婚姻登记处的人应该会“温馨”地提醒你一句“楼市有风险,离婚需警慎”……
有很多人,打着离婚买房的噱头,却真正的离了婚,再没有回来登记过。这样的先例也是有的,你有这样的心理准备吗?我觉得不管要不要买房,都不应该用离婚的方式来获得,婚姻感情都不应该是儿戏,更不能成为彼此之间应对购房政策的一种方式……
如果感情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那就算了,毕竟时间我们真的敌不过。可是,如果连一项政策变动,都可以让我们想方设法钻空子,我也是醉了。
最出名的,莫过于网络上曝光的一个家庭,为了节省下购房所需的房款十余万,夫妻离婚,然后丈夫跟丈母娘结婚,老婆跟公公结婚,然后购房之后再结婚,再转移房产。是,办理房产证需要很多钱,办离婚证跟结婚证现在都不用钱了。可是,这种狗血剧的剧情在现实中真实上演的时候,我也是无力吐槽了……
为了买房,多少人穷其一生积蓄,只为了能够有自己的家,但是实际上却把自己的幸福寄托着一个被不断炒高的价格上面。想要有家何其艰难,日子过得那么辛苦。最后不过便宜了销售房地产的经理跟房地产公司的老板而已……说是给他人做嫁衣也不为过。
生活就在此处,不在别处。随着“租售同权”政策的出台。我相信很多离婚了的夫妻,应该会后悔,为什么当时需要那么辛苦去买房,甚至还要在伦理上给自己抹上污点。哪怕租来的房子,也可以好好生活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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