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为何被判赔丈母娘带娃费

盛民

盛民

离婚后为何被判赔丈母娘带娃费

离婚后为何被判赔丈母娘带娃费,方某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本案中方某并无义务带娃,且承诺书算是一种合同,一审判决李某支付总计16万多元带娃费。离婚后为何被判赔丈母娘带娃费。

离婚后为何被判赔丈母娘带娃费1

2010年,苏某和李某在南京登记结婚,4年后育有一子,并由孩子外婆方某照料。期间,女婿李某主动出具承诺书,表示要支付岳母每月3000元。2019年,2人离婚。去年,方某将前女婿诉至法院,要求其支付承诺的带娃费。

值得一提的是,法院介绍,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所以每月3000元的“带娃费”,不是李某一人支付,孩子的母亲苏某也要支付。

网友直呼学到了,以后父母给孩子带娃,记得先签承诺书!

还有网友表示每月3000元真不算多,要是拿着3000元请全职保姆带娃,打着灯笼也找不着。

民法典又给大家上了一课:抚养子女是父母双方的义务,老人帮忙带孩子是情分,可不是义务哦。

这也提醒我们看到,抚养孩子等家务劳动背后代表的.价值。

比如全职妈妈离婚,男方被判支付家务补偿的案例,最近越来越多。

台州齐女士与杨先生结婚后,男人一直在杭州做生意,齐女士在台州与公婆同住。

孩子出生后,因与公婆的育儿观念不同,齐女士带孩子回了娘家。

后来,杨先生起诉离婚,齐女士要求丈夫从结婚之日起,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补偿共计19万元家务费。

但男方提出,妻子在婚前就没工作,不存在为了照顾家里放弃工作。

最终法院判由杨先生补偿齐女士
1.5万元。

虽然很多网友表示,
1.5万元,都不够请两个月的保姆。

所以,提醒各位在育儿中承担主要责任的母亲和祖父母外祖父母

别忘通过法律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离婚后为何被判赔丈母娘带娃费2

2010年10月,苏某和李某在南京登记结婚。2014年8月,儿子小宝出生。

因夫妻俩平时工作繁忙,小宝出生后便由外婆方某照顾日常生活。2016年2月20日,女婿李某向外婆方某出具《承诺书》,载明:本人承诺岳母带孩子期间,本人愿意支付每月三千元辛苦费,每年底支付一次。

2019年8月,苏某与李某发生矛盾分居,小宝随母亲苏某及外公外婆共同生活。后苏某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2020年12月,南京中院判决二人准予离婚,孩子由苏某抚养。

2020年10月10日,方某将女儿女婿告上法庭,要求二人支付小宝出生之日起至2020年10月10日间的辛苦费,共计20余万元。

苏某辩称,承诺书由李某一人出具,且内容明确表示该笔费用由李某支付,应系李某的个人债务,不应由其支付。李某辩称,其一家三口与岳父岳母共同生活,岳母照顾小宝,其与苏某照顾岳父岳母,是一个相互照顾的过程,其无需支付岳母主张的照顾小宝的劳务费。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中方某并无义务带娃,且承诺书算是一种合同,一审判决李某支付总计16万多元带娃费。李某不服判决上诉,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则新闻今天上了热搜后,引发网友热议。

多数网友表示:“支持判决,带小孩那么辛苦,岳母应得的,老人没有义务为子女带娃。”“自己承诺的有什么不服气的,说话不算话……”

还有网友评论:
1、假如没有承诺书,法院会怎么判?
2、假如同样的情况是奶奶带娃,是否还可以获得补偿?

上一篇:福建离婚登记增加冷静期,会不会降低离婚率?

下一篇:再婚了又离婚了,可还是放不下他怎么办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