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
离婚期间,还没有 解除婚姻关系 ,用 夫妻共同财产 购买的房子 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 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所得,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