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孩子抚养权依据有哪些

山李红

山李红

根据《婚姻法》第36条并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离婚诉讼中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归纳如下: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的抚养问题。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都处在哺乳期,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是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①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②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③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

上一篇:中国公民可以在再柬埔寨离婚结婚吗

下一篇:婚姻的背叛,为什么让人脆弱得不堪一击?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