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办理单身证明手续的,没有单位去哪里开证明

小陆香香

小陆香香

民政局,开局未婚证明

毛显仕

毛显仕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开具。

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


1、当事人的户口簿或者户籍证明;


2、居民身份证原件;


3、二寸近期“半身”“免冠”“彩”照2张;


4、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或法院调解(判决)书,丧偶者应提供公安机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或丧偶证;


5、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根据2015年9月民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自该通知发布之日起,除办理涉台和9个国家(哈萨克斯坦、芬兰、奥地利、荷兰、德国、阿根廷、乌拉圭、墨西哥和波兰)的公证事项外,民政部门不再向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上一篇:服刑期间可以协议离婚吗

下一篇:婚后的精神病可不可以判离婚呢

获取法律顾问解读

无忧婚律网·服务范围

无忧婚律网提供多元的婚姻法律服务,覆盖婚姻问题的方方面面
微信客服号
无忧婚律网微信客服号

微信扫描加好友

返回顶部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O P Q R S T W X Y 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