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阿哥
好像自动恢复原籍吧!我也不确定,等我离了再告诉你吧!
户口本的构成有以下几个部分,首页、户主页和各家庭成员页。首页上说明该户所属的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区、镇(街道)、房屋坐落、村民或居民委员会,以及该户的性质、登记机关(某派出所)等信息,户主页上说明的是户主的身份信息,其余各页上登记的是各家庭成员的身份信息,包括姓名(含曾用名、别名)、身份证号、与户主关系、文化程度、血型、服兵役情况、工作或服务场所及迁移信息。
因婚迁入,在户口本上是会有记录的,并标明与户主关系是媳或妻等等信息。
离婚了,是一个人的重大信息变化,应当报备,并变更信息,可是如果依然挂靠夫家户口,问题就来了,与户主关系如何标明?难道注明是前儿媳?有点 搞笑 吧?再说人在重要 社会 活动和经济活动中常常要用到户口本,其中的尴尬不用我说了吧?
所以我认为,离婚了,身份和居住场所发生了变化,就应当尽快去派出所办理迁移,迁移到娘家,或新开户。不迁移出去,也不利于自己今后的各种活动,让你出示户口本时,该怎么办?腆着脸还去找公婆?怎么开口呢?
请问离婚后,户口可以留在男方村里不迁吗?
男女之间感情不好,两个人办了离婚手续,女人的户口在男方家里,只要女人愿意,可以迁出,也可不迁出,具体两个人协商解决。
一,
女人离婚以后,对男人死了心,不想复婚,如果女人有自己的房子,就可以迁出户口,另办个户口簿。
女人如果没有房子,如果想迁户口,也可迁到娘家,上派出所办理很简单。
二,
女人离婚不想迁户口,也可以留在男方家里,说明女人对男人还有感情,过一段时间,也可能两个人 恢复婚姻。
男女离婚,只要把孩子和房产处理好,女人户口留在男方家里,很正常。
如果男人在找别的女人,登记结婚,男人坚决让离婚的女人迁出户口,女人不迁,男方可以上村委会协商解决。
可以。我村村委妇女主任就是离了婚仍留在我村。所生子女分开抚养,男孩归其父,女孩归其母。男人又娶河北发廊女为妻。离婚时,男分商店一处,女分饭店一处。两家相安无事。此外,还有几家,男女离婚后,女方离婚不离家,男人则净身出户,再娶妻异地生活。儿女由女方抚养成人,如果孩子结婚时,男子才有机会与前妻坐在一起合影留念,其余时间是井水不犯河水。
我认为,你已经离婚了,你的户口不迁移,还留在男方家是什么意思?你暂时就应该把户口迁回原籍,或者户口迁回,先落在你所在地。派出所,等你再婚时,你在迁出另立户籍。
可以分出来令开个户口,户口可以留在当地,或者迁回娘家
离婚后,户口迁不迁走,应该是本人自由的选择,可迁,可不迁都行。
夫妻离婚之后,户口当然不是必须迁出,仍然可以留在男方处。婚也离了,财产也分割清楚了,小孩抚养权解决了,该解决的也就解决,户口留着意义也不是很大。不过户口留着,可能以后说不定还有复合的可能性。但还是建议迁走户口。不然届时需要用到户口薄,对方却不愿意配合,那只会给自己带来不方便。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往往是要迁户口,但男方还不配合。
从法律规定或实践来看,户口迁出主要有这几种方式。第一种,迁回结婚前户籍地。第二种,迁往经常居住地。第三种,自立门户。第四种,再婚后迁出。这个我们《户口登记条例》中有相应的规定,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至于迁户口的具体要求以及所需要的材料,以及对应的程序流程,这个建议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另外一个问题,就是你不愿意迁走,但对方也不愿意让你的户口留着,要求你迁出。所以并非你不迁走,户口就必然留着。按操作来说,一方不愿意将户口迁出,经派出所动员劝说无效,可以按法院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薄上注明相应的原因。实践中不愿意迁出户口的多数是会被迁到集体户口。
如果你前夫不打算再婚,又无所谓的情况下可以;你也可以去派出所申请迁出,先挂个集体户。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性规定,离婚后必须迁走户口。
但是你不迁户口的目的是什么呢?想获得村集体分红或者获取其他利益?
离了婚,如果你不在当地继续生活,你也不一定能获得上述利益的。想要获得分红等收益的前提条件是: 享有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 如果你离婚了户口仍然在村集体并且继续生产生活在本村,那么你就享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但是如果你因为离婚回了娘家或者去了其他地方,不在本集体生活了,那就不一定能获得相关利益,这样的话,你户口不迁走也没有必要。
再者,已经离婚了,也不要给对方增加不必要的麻烦。户口留在那影响男方以后的生活。但是如果因为你确实没有新的户籍地可以迁入,或者有些地方规定迁户必须要有房产,你想迁出但是无法办理,那你可以暂时放在男方这边,以后再婚的话,再将户口迁移至配偶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