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东
这是我整理的《婚姻法》关于通常离婚问题的规定,供你参考借鉴:
1、关于离婚的条件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2、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孩子18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年收入的20—30%之间。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
3、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
婚姻存续期间一方取得的财产均属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归夫妻共同所有和负担,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过错,分割财产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具体份额由法院裁定。一般情况,结婚后婚前彩礼作为共同财产处理,不能要求退还,如果没有结婚,可以要求对方退还彩礼。
4、关于离婚的程序、所需证件及费用
如果是协议离婚,双方协商后,凭双方的离婚协议书、结婚证、身份证到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领取离婚证;如果是一方不同意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那么应当通过诉讼离婚,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下落不明或者监禁1年以上的,可以在原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一审一般时6个月,二审时3个月。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半年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应当判离。诉讼离婚的诉讼费用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一般是50元,有财产分割的话,按照财产比例交费,具体可参照《诉讼收费办法》。
神马都是浮云,问问感情有木有,木有感情的人你伤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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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uanky(建川)
你有错在先,他不让你看孩子情有可原。但是作为孩子的亲生母亲你是有权探望孩子的,如果你坚持要见孩子的话,是可以走法律途径的。
高展蔚
夫妻离婚,割不断和子女的血缘和母女之情。即使离婚是女方的错,抚养权判给男方,女方享有有探视权。
男方不能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挡拒绝,从道德人性上讲,女方探视孩子是一种情分,天经地义。男方应予以支持和配合。
作为女方应该采取积极有效的沟通方式,和前夫沟通商量。过去的就过去了,不要耿耿于怀纠葛不清。对过去怀恨在心,对现在愤闷不平,抱着这种思想态度。前夫只会精神和心理上产生巨大压力,感到很累,很疲惫。于人于己都不利。
心平气和的和前夫沟通,对给前夫造成的伤害深表歉意。对没有好好照顾自己的女儿感到心愧。希望忘掉过去,不计前嫌,共同把女儿培养抚育长大。
以情动人,以理服人。相信老公也不是一个不近人情的人。只要能做有效的沟通,善于利用沟通的利器。矛盾误会终究会消除,也会打开前夫的心结。这样做才是正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