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姓可以结婚吗?不同省份,不同城市区域?

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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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可以!夫妻还免去了争夺子女姓氏权的麻烦,多好呀!

现行法律法规有血缘关系三代内不能结婚。其他与同姓不同姓是没有禁止的。只要男女双方有感情有意愿都是可以结婚的。

婚姻法是根据

婚姻是我们每个人一生中都要经历的,也是我们一生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时刻。所以,面对自己的伴侣时,我们都会慎之又慎的挑选自己的另一半。

对于同姓能不能结婚呢?其实错误的一个概念,也没有那条法律说过同姓不能结婚的。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和我们的身边,这都会出现过同姓结婚的,也并没有什么不可以的。像我们熟知的明星陈晓和陈妍希、包贝尔和包文婧等人,他们也都是和同姓结婚了,也没有什么关系呀!

其实对于同姓不能结婚的说法,是不够完善的。为什么说同姓不能结婚呢?是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婚姻法》规定禁止结婚有血亲关系,一个是直系血亲,一个是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因为在科学的依据下,这类亲属的人以后结婚后,他们的子女出现智障和畸形的人几率会大一些。所以,国家规定不让他们结婚,避免后代出现隐性遗传病。

在我们生活中,同一个地方的,他们有着同样的姓氏,大多都是亲戚关系,祖上还有可能会是同一家人。同姓的人相比异姓的人来说更有可能接近于亲属关系,可能是人们害怕以后下一代出现疾病的人,所以才会说“ 同姓的不能结婚 ”,并不代表同姓的真的就不能结婚了。

在现在我们这个 社会 里,是一个经济和科学都非常发达的时代,医疗也是非常的发达,在我们结婚之前都可以做个婚前体检,这样就能更好的查看以后会不会为下一代带来什么疾病了。所以说,同姓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不是近亲关系就有可能,不过为了下一代的 健康 考虑,我建议结婚之前还是做一个体检为好。

可以

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在我们这里,因为老一辈的人都比较老封建,所以同一姓氏的男女是不能结婚的,会被人在背后指指点点的,结果导致了很多有情人始终不能在一起,因此也有了很多因为有爱有情而不能在一起而一直单身着,后来也没再找对象。而在八十年代过后,随着改革开放,人们已抛开以前的老封建思想,已有很多同姓氏的男女结婚,就连同一个村子的同姓氏男女也都结了婚了,也不见得他们的孩子有什么不好的。

当然可以啊,重名的都能结婚的好嘛。我就有遇到的,两口子重名,一个叫张杰,一个叫张洁。

同姓不婚是中国传统伦理法律的要求,中国古代人口流动性差,往往将同性之人划分为同族之人,为了人口繁衍的考虑,统治者禁止同性通婚

现在当代 社会 人口流动性极大,同时姓名可以随意变更,相同姓名已经不能成为阻碍婚姻一结的标准,只要不是三代以内血亲即可成为夫妻

同姓是可以结婚的,只要不违犯《婚姻法》所规定的近亲三代以内不能结婚以外,都可以结婚。不过为了子孙后代的先天素质,还是远一点好。有人做了调查,择婚之间近处不如远处,同一生活环境里的男女,不如不同生活环境的男女有优势。不同生活环境的男女有优势互补,同一生活环境的男女,邻居的,同村的,生活在同一环境内不存在优势互补。

我忘记了什么典籍上是有过这么一句话:同姓相配,其育不繁。我想它说的还是近亲,把同姓视做同一血统。中国的几大姓,李张王陈,每个姓氏都在几千万,多则近亿,不让他们通婚是不科学,也不现实的。

中国最大的姓氏是李姓,所有姓李的都是同一血统,我看未必。以灵宝函谷关为界,往东则来自鹿邑李姓,那里是老聃李耳的出生地,是不是所有姓李都是李耳的后代儿孙呢?其实不然,那时候的姓与氏是有区别的,但姓氏还没有森严的界定,有许多人可以以地区为姓,也可以慕名而姓。许多非同一血统的人而同一姓并不奇怪。

函谷关以西,至陕西,甘肃这一支李姓人都属于李广,后来的李唐王朝一支。但并不是说这些姓李的都是皇帝的后代,其中也有许多是慕名而姓。李唐王朝为了笼络人心把李姓做为国姓赐于大臣,连徐勣这样的重臣都放弃了自已的姓,以姓李为荣。当然谁也不敢,朝廷赐姓不接受就是欺君。

就这样,李唐王朝的大量赐姓,加之,一些人贪富贵,攀皇室慕名而姓。使李姓快速增长,直至今日成为中华第一大姓。

我们知道郑成功被称为国姓爷,他也是被朱明王朝赐了姓的。如果朱明王朝继续存在,恐怕郑成功也就姓朱了。

漫长的 历史 中,那一个家族都有招赘的,收养的。其实每个姓氏都是许多姓氏的大融合。

还有张王赵陈许多大的姓氏也一样并不存在什么纯正的血统。同姓同婚并不影响儿孙的体质智力,只要志趣相同,都是好婚姻。

一哥“俗眼看 社会 ”之——

姓氏与婚姻禁忌

关于同姓氏之间的婚姻禁忌问题,只要不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即:(一)真系血亲。即父母和子女之间;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孙子女、外孙子女之间, 曾祖父母、外曾祖父母和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之间。(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兄弟姐妹之间、堂兄弟姐妹之间、表兄弟姐妹之间,叔伯与侄女之间、姑妈与侄子之间、舅父与外甥女之间、姨妈与外甥之间。并且强调“拟制血亲(收养关系)”的也不能结婚。

其实,国人对于姓氏与婚姻的禁忌是一个古老而又敏感的话题,虽说现在大都不再十分介意苛求了,现在只是说说一些应该知道的常识,供参考。

其一、同姓不通婚。同姓不婚最早是先人对于母系氏族婚姻与生育状况的原始总结,《左传》载“男女同姓,其生不蕃”,说的是同一氏族之内的婚姻生育出现了弱化问题,后来注释周公《礼外传》中说“同姓不婚本周公礼制,百世不通,所以别于禽兽也。”其实的同姓,说的就是同宗,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还没有出五服的一家人。这个在中原地区,一个村子里的同姓人家不管出没出五服,都是禁止结婚的。

其二、同一姓氏渊源不通婚。这种情况在某些地方、某些姓氏中还是坚守的,比如说山西的冯、同、司、马敬拜的同一祖先司马迁,他们之间是不通婚的,再比如王莽规定王、田两家不婚,因为他们是一家人,还有“敬、苟”、“韩、何、韦”等等姓氏之间不通婚。

其三、 历史 的渊源造成的不通婚。比如说朱、李两姓在 历史 上斗过两次,一次是朱温斗败了唐李,一次是李自成搞掉了明朱,再比如潘、杨两家势不两立,连开封龙庭前的两潭湖水都老死不相往来,当然还有岳飞、秦桧的后人。

其四、民俗的一些忌讳造成的不通婚。有的姓氏之间相连起来有冲突,比如“屠、朱”、“翟、于”、“郭、范”、“王、巴”等等不一而足,其实是一种民间流传,大可不必在意。

其五、“宗族仇家”造成的不通婚。在过去一些地方,一些宗族是要与相邻的宗族结盟或者是结仇的,结盟的方式最好便是通婚,结仇有时候还会发生械斗,结盟的一方亲戚连亲戚,是要帮忙的,这个在小说《白鹿原》中有描述,当然这种情况在一些地方还是被顽强地保留下来。

新时代了,这些都是一些陈年旧事了,大致了解一下即可,凡事不可认太真,太较真了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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