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证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的吗

@七色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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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证并不是一定要在领结婚证的地方办理,只要到双方任意一方的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即可。并且离婚需要双方亲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若无法协议离婚的,可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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