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俊与李玫是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吗

佩奇~乔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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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只是个代号,不代表不存在血源关系。婚姻法规定的是血亲不得结婚,没有禁止同姓或不同姓

婚姻法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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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和李玫不属于婚姻法禁止结婚的关系。

王俊和李玫的父母是堂兄妹关系,计算三代以内的,一般以自己作为一代,算到同一祖先。自己、父母,祖父母,则属于三代以内。

而本案例中,王俊的父母是堂兄妹、王俊的祖父母是亲弟妹、王俊的曾祖父母属于同宗,才属于三代以内,王俊他们应该属于第四代,不受法律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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