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妹妹
1这是不是课后作业之类的啊
2、我认为可以节省司法资源
3、有利于淡化家庭、社会等各种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4、更能充分体现公民的个人意志,更大程度的落实婚姻自由,避免婚姻自由权的实现受到其他因素的制约。
追求理想
这个问题很很深奥!离婚就是尼玛坑爹呢!不信,咱们想想。结婚了,屁大点的事,谁也不让谁!吵了、闹了、离了。没有孩子还好,有了孩子,孩子怎么办?教育不好,就是社会的安全隐患!
净心似海
可以从民法的基本原则角度去分析
葛徐明
协议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一、保障婚姻自由的实现。《婚姻法》第三十一条明确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与诉讼离婚相比,协议离婚的程序更加简便、快捷,充分调动了婚姻当事人的自主性,对其意思自治予以了充分尊重,更易于为人们所接受,因而受到人们的青睐。
二、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
三、身份关系变动 关于夫妻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 当事人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在协议离婚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在某种程度上说,它应当是离婚协议制度的“原动力”或“内核”,有关的子女问题与财产关系均以此为讨论的前提。在离婚协议制度的建构中,法律不问当事人双方的离婚原因和理由,对此保持了高度的自治原则,给予当事人充分的空间。即在离婚协议中应当将双方关于离婚的意思表示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及债务负担问题以离婚协议书的形式予以明确,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登记。法律在此做出这样的规定,主要是基于保护未成年子女及相关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角度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