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林生
离婚时嫁妆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到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结婚登记前陪送的嫁妆应当认定为是女方父母对女方个人的赠与,属于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能进行分割。所以,婚前陪送的嫁妆,离婚时可以要回。婚前由父母一方出资为女儿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女儿的名下,是对自己女儿的赠与,则该陪送的房产为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分割时不参与共同财产的分割。结婚登记后陪送的嫁妆一般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父母陪送的嫁妆就属于父母对双方的赠与。陪送的嫁妆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共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