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
去民政局离婚时要拿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财产权属证书、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一、领取离婚证的流程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领取具有一定的规律,婚姻登记机关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颁发离婚证要经下列法定程序:
1、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出的申请并核查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件;
2、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
3、询问关于离婚协议的内容及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当重新协商达成一致;
4、询问关于子女抚养及财产、债务的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应当重新协商一致;
5、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6、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1)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2)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3)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
(4)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
(5)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可见,民政局离婚之前主要是夫妻两个人要先拟定好离婚协议书,有离婚协议书就能表明夫妻之间都是自愿作出的离婚的决定,对因离婚而产生的其他的事项也已经妥善的解决好。民政局应主要是会审和离婚协议书,还有结婚证、身份证这些也是必不可少的材料,也只有在领完离婚证之后,离婚协议书才正式生效。
二、办理离婚登记所需材料
内地居民办理离婚登记的,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办理离婚登记的,除应当出具上述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木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木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丹妮子
离婚需要拿以下东西去民政局: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4、如果是港澳台居民还需要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需要什么条件
1、男女双方须有合法的夫妻身份;
2、双方当事人须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3、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需要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4、如果双方是诉讼离婚,需要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才有可能判决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