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吃嘚喵
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随时可以。
婚姻登记条例(2003)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MR.曾
要带户口本原件去
大力力
需要带户口本。
一【理由】【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双方共同到场并提供本人户口本】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则规定需要出具“ 本人的户口簿 ”。这里所称的“ 本人 ”既是指的双方当事人个人。如果双方户口在一起,当然带一个户口本即可,如果不在一起,就需要分别提供各自的户口本。
二【提供户口本的意义】
要求提供户口本,并不是为了要户口本,也不是一种形式,而是通过户口本证明当事人的基本个人信息。既然是为了证明个人信息,自然就需要同时证明两个人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