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上诉离婚,他带我去打掉小孩可以算是感情破裂的证据吗??还要分居两年还法院才会判离吗?

浮云

浮云

就算分居二年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你们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你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有权分割婚后共同财产等。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判决分配。

身不由已

身不由已

分居二年法院也不一定会判离,如果认为感情破裂,应该及时起诉。

张晓平

张晓平

打掉小孩不能作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但是可以作为其他证据的辅证。分居两年不是离婚的必要条件。

风信子

风信子

如果你想离婚,没有离不成的。

你堕胎6个月内对方是不能起诉你离婚的,但你可以起诉。离婚案件司法实践中,如果你没有感情破裂的证据,法院一审可能不会判决离婚,但上诉后,二审法院一定会判离。

Aser

Aser

这些事情还是要找个好的律师来当面详细的咨询下,再做决定,不然搞的结果会很糟的···········

李永良@中微信通

李永良@中微信通

1\严格说,这不是法定的感情破裂的五种情形之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吸毒赌博恶习屡教不改,感情破裂分居2年,其它)

2\如果他是强迫你去打掉小孩切你有证据证明,这可以算的.

3\不过就算这不是严格证据,这也可以在法庭提出,法官会形成自己的心证的,通常这有利于法官形成你们感情确实破裂的印象.

4\因感情破裂分居两年不是唯一离婚条件,找个当地律师去谈谈吧,有时候不一定走上法庭是最好的解决方式,最快的离婚时协议离婚,让包括律师在内的其它第三人帮你去谈,也许更快

谢永浩

谢永浩

针对你提出的问题,本律师做如下解答:

如果男方强迫你去打掉小孩,双方因此产生纠纷,导致感情破裂,你是可以依此要求离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解释三》第九条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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