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雨燕双飛*
离婚之后,又复婚,但没有结婚证。说法自相矛盾。离婚之后,没领结婚证,叫同居,不叫复婚。当然不算合法夫妻。合法夫妻必须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也就是领结婚证。
《婚姻法》
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小庄
你所谓的离婚又复婚了,其实只是一个非法同居状态。又跟别人同居了,不算重婚。
彩霖传道
离婚了又复婚了,你想的太简单了吧,为什么不去补办一张结婚证,那样才受法律保护,你简直把婚姻当成儿戏,导致女人跟别的男人同居,但那不算重婚,因为你俩不是事实婚姻,也只是别人说的同居关系,只能说你现在的女人是一只脚踏两船,人品不怎么样,
坏脾气菇凉
你不算重婚,
因为你离婚了又复婚,
却没拿结婚证,
就不算合法夫妻,
只能算是同居,
你又跟别的男人同居了,
也不算是重婚。
安静
如果已经办理了复婚证明那你就是已婚,与人同居算是婚内出轨,并不算重婚
平安是福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离婚后又复婚,没有领取结婚证,如果继续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也形成事实上的婚姻。那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可能触犯刑法规定的重婚罪。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但是违背了社会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有违良好道德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由此可见,如果你已经复婚有合法配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能找配偶再次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同居。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实行的是结婚登记制度,所以“有配偶而重婚的”在登记中基本不可能,一方面伪造身份证件是违法行为,另一方面结婚登记“联网”也清晰的登记了每个人的婚姻状况。“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也是一件困难的事,至少手续上难以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施行后发生的以夫妻名义非法同居的重婚案件是否以重婚罪定罪处罚的批复》(法复[1994]10号)规定“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1994年1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发布)发布施行后,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这项司法解释成为1994年以来处罚重婚罪的重要依据,“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虽然在民法上不产生婚姻事实效力,但在刑法上足以认定事实婚姻。后来,虽然最高人民法院废止了该司法解释,但在司法实践中却依旧沿用,因此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另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依旧可能构成重婚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